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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date:2011-09-12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76号),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资源、能源等要素制约的加剧,推动我省产业结构向技术资本密集、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变,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带动新一轮的经济良性发展,是确保我省工业经济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关键举措。

(二)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提高创业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但适应市场需求,还能创造新的市场,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代表自主创新能力的新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不仅能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也能为我省引进高端人才,优化劳动力素质结构,提升全省创业质量和创新能力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提升两化融合水平的重要途径。培育发展高信息化水平的新兴产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优势产业,不仅能提供高技术的产品,而且能带动研发、设计、制造、营销、物流、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提升工业领域的信息化水平,是推动两化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四)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迫切要求。要实现我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改变简单的外延扩张模式,改变对资源、能源的过度依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实现产业升级,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迫切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和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以组织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百项工程”为抓手,形成一批特色示范基地,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抢占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产业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通过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实施一批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推广一批典型应用示范工程,到“十二五”期末,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左右,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若干个产业规模和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极。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重点领域

“十二五”期间,我省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在以下重点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物联网产业:传感器与无线传感网络,网络传输与数据处理,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标准化,物联网应用及内容服务等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清洁高效发电设备,超、特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大型石化及煤化工成套设备,智能、轨道交通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高性能建材装备与工程施工装备,新型纺织机械,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高端电子、生物、医疗及制药装备,高档数控机床,高端轻工装备,高性能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检测设备,关键机械基础零部件等。

(三)新能源产业:光伏产业,风电产业,生物质能利用装备产业,光热产业,水电、潮汐能、洋流能发电装备产业,地源热泵等其他新能源等。

(四)新材料产业:磁性材料,光纤光缆材料,光电晶体材料,太阳能光伏新材料,半导体照明新材料,新型电池材料,新型钢铁材料,高性能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焊接材料,特种玻璃玻纤,绿色建材及碳纤维,高性能陶瓷,氟化工,有机硅材料,合成材料,高技术纺织纤维,差别化纤维,产业用纺织纤维等。

(五)节能环保产业:余温余热利用装备,电机及拖动设备,高效照明产品,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水污染防治与再生利用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装备,环境监测仪器和自动监控设备,环保药剂与功能材料等。

(六)生物产业:特色原料药及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现代中药,生物制药,生物保健食品与化妆品,农业良种选育,海洋生物开发,生物基材料,生物制造技术,生物环保技术等。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电动转向、电动空调、充电机、整车运行监测系统等配套产品及零部件。

(八)海洋新兴产业:特种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水下运载作业及通用技术装备,海洋观测监测装备;海水淡化装备,海水直接利用设备,海水化学资源提取设备;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制品;海洋清洁能源利用装备,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装备等。

(九)核电关联产业:核岛蒸发器、压力容器、堆内构件和常规岛辅机等重装成套设备,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消防监测控制系统、通风空调设备,核级泵阀系列产品等。

四、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实施“百项工程”项目推进计划

为加快推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省经信委将在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围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和标准化建设等环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百项工程”项目推进计划,每年着重推进100项左右的重点项目,力求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产业化项目,推广一批应用示范工程,通过以点带面,务求抓出实效。

1.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着眼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制定发布《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导向目录》,每年着力推进30项左右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各地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帮助企业落实购买先进科学研究设备和仪器用于关键技术研发、实验室技术改造的各项财税抵扣政策。对符合各类专项要求的攻关项目,指导企业开展专项申报。引导创立产业创新联盟,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技术中心。大力推进产学研用联合,积极开展产学研技术对接活动,做好各种外联工作,为企业与科研机构的有效合作创造条件。

2.重大技术产业化。着眼于优化产业结构,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着重推进60项左右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产业化的重大突破。

各地要加强重大技术产业化项目储备库建设。指导企业申报和实施国家、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项目给予适当财税支持,帮助企业实现产业化的重大突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招商,加大招商选商选智力度,发挥项目决策咨询机构作用,强化要素整合和优化配置。积极引进一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水平提升和产业链完善具有关键作用的产业化项目。

3.推广应用示范产品。着眼于引导开拓市场需求,大力推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在全民健康、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新型材料、节能降耗、信息惠民等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力度,每年着重推进10项左右应用示范项目。

各地要以引导消费模式、培育新兴市场、推动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选择处于产业化初期、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机制暂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重大技术和新兴产品,组织实施一批应用示范项目。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应予以大力支持。杭州、宁波、嘉兴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要积极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等建设

(二)推进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以政府为主导,重点企业为核心,联合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力量,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基础,围绕当地培育发展重点,依托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示范区,突出重点,科学谋划,进一步健全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市场环境,加快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十二五”期间,着重培育建设10个左右创新示范基地,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积累经验,树立典型。

五、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经信委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协调小组,以推进实施“百项工程”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各地经信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作,加强“百项工程”项目推进力度,取得实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在各类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中,要对列入“百项工程”的重点项目,在土地、环境容量安排上优先予以安排。各地在综合平衡能耗指标和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要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和企业的用能需求。集中要素资源,切实推进落实“百项工程”重点项目计划。

(三)加强财金扶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的支持,用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扶持。各级经信部门也要加强对“百项工程”重点项目和示范基地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多层次的担保体系,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转变融资观念,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入股权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手段,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多层次资金保障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技术创新作用,重点支持示范企业的发明专利转化为标准工作。加强组织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标准制(修)订水平,完善标准技术体系,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企业、科研机构或行业协会为主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推进标准推广实施工作,强化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标准化对引领、规范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

(五)发挥协会作用。完善行业协会体系,加快发展一批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加强政府购买协会服务机制建设,建立协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支持协会在政府指导、授权或委托下,协助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息数据收集统计、运行分析、标准制订、品牌培育、行业自律等工作。

(六)重视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论坛和专题宣传、科普活动。以示范基地为主阵地,建设一批科普基地和特色旅游基地,宣传推广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示范和特色产品,提高全社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认识和认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打造优越的产业发展软环境。;

各地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